故事设定于1955年,叙述摄影师丹尼斯·史托克和好莱坞男星詹姆斯·迪恩在一场派对上首次碰面;狄恩想透过杂志的照片来为自己添增名气,因此瞒着老板与丹尼斯一同到对方的家乡印第安纳州,途中丹尼斯除了拍下他多张美照外,还为两人产生了坚韧的友情。
玻璃镜是给我的女娃用的,你们也配?滚!
复盘第N遍,突然想到那个老板要是没死的话那我家雀雀是不是就要遭殃了
有点烦了!!又要等下个星期。。要不主笔在加一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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